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发行价格应()。

2024-05-18 13:08

1.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发行价格应()。

正确答案为:C选项
答案解析: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属于法定条件。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发行价格应()。

2.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简称什么

简称增发。
增发除了符合前述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扩展资料如果某股通过了董事会的增发预案,还要报批证监会。一般情况下,其增发会通过。在申报增发的过程中,该上市公司为了提高增发股价,达到圈钱的最大化,会暗中与机构勾结拉升股价,也就是说,当股有了增发,其批准的可能性极大时,此时可以介入,机构会狂拉股价,达到上市公司高层的意愿。
如果增发方案已经通过,此时还是不介入为妙,因为一通过,其增发的股价也就随之定来了。主力及上市公司是不会让增发价与现股价相差很多的。如果股价高,其增发低,则会打压股价。
所以,不要因为某股通过了增发,且当日上市涨幅无限制而抢进,其结果只会让你痛心,因为,这时股价也不会涨,也不会跌。横盘。大家还是从整体上市及资产注入方面去玩股吧,因为这两个方面才是真正意义是的要办好公司,即使短期套着,也可以长线持有。
如果有好的项目急需资金,增发股票无疑是圈钱的最佳方案。如果为圈钱而圈钱,则是公司的一大败笔,圈了钱却没有用途,即不能给股东带来收益,又不能给公司带来利润,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也没有帮助,其结果是:增发以后净资产增加,新的资金盈利能力不如旧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发

3.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简称什么

简称增发。
增发除了符合前述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扩展资料如果某股通过了董事会的增发预案,还要报批证监会。一般情况下,其增发会通过。在申报增发的过程中,该上市公司为了提高增发股价,达到圈钱的最大化,会暗中与机构勾结拉升股价,也就是说,当股有了增发,其批准的可能性极大时,此时可以介入,机构会狂拉股价,达到上市公司高层的意愿。
如果增发方案已经通过,此时还是不介入为妙,因为一通过,其增发的股价也就随之定来了。主力及上市公司是不会让增发价与现股价相差很多的。如果股价高,其增发低,则会打压股价。
所以,不要因为某股通过了增发,且当日上市涨幅无限制而抢进,其结果只会让你痛心,因为,这时股价也不会涨,也不会跌。横盘。大家还是从整体上市及资产注入方面去玩股吧,因为这两个方面才是真正意义是的要办好公司,即使短期套着,也可以长线持有。
如果有好的项目急需资金,增发股票无疑是圈钱的最佳方案。如果为圈钱而圈钱,则是公司的一大败笔,圈了钱却没有用途,即不能给股东带来收益,又不能给公司带来利润,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也没有帮助,其结果是:增发以后净资产增加,新的资金盈利能力不如旧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发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简称什么

4. 上市公司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的增资行为称为什么

这个叫做“定向增发”,简称“定增”!

5. 什么是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增资方式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增资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也称定向增发,是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增资方式。特定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企业、往来银行;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董事、员工等。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拓展资料:1、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能在社会证券交易机构上市交易,只能在公司范围内有限度转让。价格波动小,风险小,适合大众的心理状态。如果不是这样,而是在社会上一次性推出大量公开上市的股票,那么投资者在心理准备不足、认识不足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异常行为,影响社会的稳定。2020年2月14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将锁定期分别由36个月和12个月缩短至18个月和6个月,且未适用减持规则的相关限制;提高公众对股票投资的认识。就全国而言,人们的理财意识和投资意识都不高。2、他们对股票的认识不够充分,既不是本金还款,也不是收益,也不是一定的风险。有些人甚至将股票与债券混为一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做法,让投资者看到和感受到了投资效果,有利于扩大股票和股市知识的宣传普及,培养公众的投资意识,为股票市场的发展奠定有利基础。股票市场;股市。充实企业自有资本。企业自有资金太少,技术改造难以实现,设备老化、技术落后的现象无法改变,极大地限制了企业的自主发展。发行股份可以快速聚集大量资金,既可以丰富企业自有资金,又可以节省财务资金。3、在大规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下,有计划地发展非公开发行股票无疑是一个有利的选择。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内部员工参股几乎适用于各类公司。员工参股后,其分红与公司利益挂钩,分担风险和利益,可以通过股东代表参与公司管理,使员工更加关心公司生产发展,与员工共命运。公司,提高劳动生产率;它还为公司的管理增加了一种经济手段,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社会稳定。

什么是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增资方式

6. 为了有利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上市公司应采取的发行方式为 A配股 B公开增发股票 C非公开增发股

答案为C。
 
1、A和D根本无法引入新的股东;
2、B由于是向公众投资人招股,认购人数众多,股份分散,并不利于有目的地引入机构投资人;
3、C是向不超过10名投资人定向发行,每一家获购投资人的持股量较大,且发行价最多能低至市价的九折,购买者的股份亦要至少锁定12个月,因此最有利于引入长期机构投资人,培育公司稳定持有的股东群体。

7. 所有的股份公司都必须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本的方式设立是否正确

一般而言,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是由于各个发起人的资金比较雄厚或者公司的资本总额无需太高,在创立公司时,无需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发起人的公司即刻构成公司的资本总额。这种情形下发起人采用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可以有效缩短公司设立的周期,减少公司的设立费用,降低公司的设立成本。不过发起设立方式仅适用于规模不大的公司。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时,现行公司法允许发起人所认购股份可以分期缴纳。

(2)募集设立

募集设立也称为渐次设立或者复杂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在我国这种设立方式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是希望通过想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而募集更多的资金,从而使公司能够具有更多的资本总额。公司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募集股份的结果是,凡是持有股份的人都是公司的股东,所以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公司,从其成立时起,其股东除发起人以外,还有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

募集设立包括定向募集和社会募集两种方式。定向募集设立是指公司发行的股份除由发起人认购外,其余股份不向社会公开发行,但可以向其他法人发行部分股份,经批准也可向本公司内部职工发行部分股份;社会募集方式,是指公司发行的股份除由发起人认购外,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发行。

定向募集方式具有发起设立和社会募集方式所不具有的优点,采用此种方式设立公司,可以不受股票发行配额的限制,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达到筹集资金和改变企业单一产权结构的目的,又可以掌握控制公司股权的主动性,同时还可以在条件具备时转化为社会募集公司。但是定向募集方式也有其弊端,主要表现为透明度不高,公司内部职工股与社会个人股之间待遇相差悬殊等。

募集设立在广泛的筹集社会资金方面,具有发起设立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它可以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充分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在短期内筹集设立公司所需要的巨额资本,缓解发起人的出资压力,便于公司的成立。但也有其弊端:其一,这种设立方式须对外募集股份,还需召开创立大会,在审批程序上也较发起设立复杂,,而且还可能受到国家金融政策等方面的制约。其二,由于股权的高度分散,不利于实现发起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其三,因为募集设立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又往往是溢价发行,从而形成公司的创设利润,因此,就可能有发起人为了非【摘要】
所有的股份公司都必须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本的方式设立是否正确【提问】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回答】
一般而言,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是由于各个发起人的资金比较雄厚或者公司的资本总额无需太高,在创立公司时,无需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发起人的公司即刻构成公司的资本总额。这种情形下发起人采用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可以有效缩短公司设立的周期,减少公司的设立费用,降低公司的设立成本。不过发起设立方式仅适用于规模不大的公司。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时,现行公司法允许发起人所认购股份可以分期缴纳。

(2)募集设立

募集设立也称为渐次设立或者复杂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在我国这种设立方式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是希望通过想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而募集更多的资金,从而使公司能够具有更多的资本总额。公司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募集股份的结果是,凡是持有股份的人都是公司的股东,所以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公司,从其成立时起,其股东除发起人以外,还有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

募集设立包括定向募集和社会募集两种方式。定向募集设立是指公司发行的股份除由发起人认购外,其余股份不向社会公开发行,但可以向其他法人发行部分股份,经批准也可向本公司内部职工发行部分股份;社会募集方式,是指公司发行的股份除由发起人认购外,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发行。

定向募集方式具有发起设立和社会募集方式所不具有的优点,采用此种方式设立公司,可以不受股票发行配额的限制,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达到筹集资金和改变企业单一产权结构的目的,又可以掌握控制公司股权的主动性,同时还可以在条件具备时转化为社会募集公司。但是定向募集方式也有其弊端,主要表现为透明度不高,公司内部职工股与社会个人股之间待遇相差悬殊等。

募集设立在广泛的筹集社会资金方面,具有发起设立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它可以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充分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在短期内筹集设立公司所需要的巨额资本,缓解发起人的出资压力,便于公司的成立。但也有其弊端:其一,这种设立方式须对外募集股份,还需召开创立大会,在审批程序上也较发起设立复杂,,而且还可能受到国家金融政策等方面的制约。其二,由于股权的高度分散,不利于实现发起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其三,因为募集设立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又往往是溢价发行,从而形成公司的创设利润,因此,就可能有发起人为了非【回答】

所有的股份公司都必须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本的方式设立是否正确

8. 对于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如果需要改变用途,应该履行何种程序?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应该有专门的用途,该用途是在招股说明书中列明的。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从该规定可以看出,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是募股资金使用的法定依据,发行人不得随意改变,如果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针对公司债券,也有相类似的规定,根据规定,违反《证券法》的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司债券用于的是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在核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时,要考虑该用途,如果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有可能使公司的偿还债务能力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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